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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安盟诗词学会是兴安盟诗词爱好者和创作研究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文化学术团体,已作为团体会员申请加入内蒙古诗词学会。学会于2003年经盟民政局批准注册成立,归兴盟文学艺术界联会管理。  

 

领导分工

 

1.陈立军,会长,主持全面工作,侧重办公室,《兴安诗词、微刊》,中华诗词学会,自治区诗词学会及文联部署的相关工作。

 

2. 陈德龙,常务副会长,全面协助会长处理学会日常工作。兼任《兴安诗词》编辑部主编,分管编辑部,负责《兴安诗词》的日常组稿编辑和发行等工作,盛世讴歌栏目组稿编审。向自治区诗词学会推荐作品及动态信息等相关业务工作。

 

3.乌永林,副会长,负责学会经费预算、决算、报帐,电子税务局税务申报,人事任免等行政业务工作。《兴安诗词》兴安风采栏目组稿编审。全面负责基层诗词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联系旗县学会,诗词六进及大型采风、大赛等相关诗词业务活动。负责盟文联《兴安文学》古诗词专栏及盟文联公众号诗词作品供稿。    

 

4.李岩,副会长,分管办公室,及与盟民政局,盟社会组织管理委员会等政府部门审批、报表、年检工作等。《兴安诗词》域外飞鸿栏目组稿编审。

 

5.陈小秋,副会长,负责《兴安诗词》新诗吟咏栏目组稿编审工作,及乌兰浩特市诗词学会创建与管理工作。

 

6.段强,副会长,兼秘书长。分管道德建设委员会,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召开、主持工作,年终总结等汇报工作,及上级主管部门临时工作任务。

7.陈贺文,副会长,兼任草原女子诗社兴安盟分社社长。《兴安诗词》巾帼风采栏目组稿编审工作。负责自治区诗词学会女工委相关工作以及对外交流联络等工作。

8.刁金龙,副会长,全面负责阿尔山市诗词学会管理工作,《兴安诗词》情系河山栏目组稿编审工作。

9.王玉庆,副会长,全面负责扎赉特旗诗词学会管理工作。

10.刘金辉,副会长,全面负责突泉县诗词学会筹建与管理工作。

11. 朱晓美,副会长,兼朗诵部长,新文艺群体委员会主任,《美篇》主编、《兴安诗词》美术摄影编审工作。联络各单位进行诗词朗诵表演等活动,及各种会议、采风活动的摄影工作。

12. 徐宏伟,办公室主任兼副秘书长,负责办公室日常(刊物、公章,物品保管,水电等)工作,各种会议的筹备、记录及对外人员办事接待工作。



学会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乌兰东街名都家居2-1420室

邮编:100007邮箱:cljnrx1@163.com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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