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主题
涵养诗心,以美育德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诗词学会
承办单位:中华诗词学会诗教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及组别设置
四、赛项设
·本次大赛共设七大子项赛事,分别为:
·中华诗词诵读专项赛(以下简称诵读赛,个人赛)
·中华诗词讲解专项赛(以下简称讲解赛,个人赛)
·中华诗词吟唱专项赛(以下简称吟唱赛,个人赛)
·中华诗词创作专项赛(以下简称创作赛,个人赛)
·中华诗词演绎专项赛(以下简称演绎赛,团体赛)
·中华诗词书法专项赛(以下简称书法赛,个人赛)
·中华诗词绘画专项赛(以下简称绘画赛,个人赛)
五、赛程安排及组织形式
(一)初赛
1.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底,具体以全国统一发布的《中华诗词美育大赛初赛通知》为准。
2.组织方式:全国统一线上答题,初赛线上答题不区分赛项。演绎赛不参与初赛线上选拔,统一由各省级合作单位自行组织选拔。
(二)复赛
1.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底,具体以全国统一发布的《中华诗词美育大赛复赛通知》为准。
2.组织方式:线上开展,总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其中线上答题成绩占比50%,专项作品评分占比50%。复赛线上选拔涵盖诵读赛、讲解赛、创作赛、吟唱赛、书法赛、绘画赛六大专项赛事;演绎赛不参与复赛线上选拔,统一由各省级合作单位自行组织选拔。
参赛者可选择一项或多项参赛。
(三)全国总决赛
1.时间:2026年8至10月,具体以全国统一发布的《中华诗词美育大赛决赛通知》为准。
2.组织方式:采用线下集中竞赛模式,具体竞赛时间、地点、报到要求及相关事宜,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通过《中华诗词美育大赛全国总决赛通知》另行发布。
六、专项作品提交内容与要求
(一)诵读类
1.参赛内容:中小学课本中的古代经典诗词的诵读;
2.参赛要求:
诵读形式为单人朗诵,时长控制在2分钟;
注重情感表达与诗词意境的契合,可搭配伴奏或道具进行辅助呈现;
需提交完整的音视频作品,不得后期合成虚假表演画面。
(二)吟唱类
1.参赛内容:中小学课本中的古代经典诗词的吟唱;
2.参赛要求:
采用单人吟唱形式,时长控制在2分钟;
注重旋律与诗词内涵的融合,展现诗词的情感美、节奏美、意境美;
可选用现有古诗词吟唱歌曲、传统吟诵调进行演绎,亦可创作全新旋律,或对既有传统曲调加以改编,并在提交的作品中注明出处。若采新旋律创作或传统曲调改编两种方式,还需在提交的作品中清晰、准确地注明创作或改编情况,以明晰版权归属与创作来源;
需提交完整的音视频作品,不得后期合成虚假表演画面。
(三)讲解类
1.参赛内容:中小学课本中的古代经典诗词的讲解;
2.参赛要求:
讲解形式为单人讲解,时长控制在4分钟;
语言需准确规范、通俗易懂,逻辑清晰,兼具知识性与趣味性;
参赛选手需深入解读中小学课本里的古代经典诗词,紧密结合生活实际,深刻领悟诗词内涵,以当代视角进行感发与阐释,充分展现诗词在当下的时代价值与意义;
需提交完整的音视频作品,不得后期合成虚假表演画面。
(四)创作类
1.参赛内容:中小学课本中古代经典诗词的创意性表达;
2.参赛要求:
根据各组别规定主题,提交相应创意作品。如古诗词的改写、扩写、仿写作品,或古诗词应用的相关设计作品等;
作品需体现对中华诗词文化的理解、传承与创新,内容积极向上、意境高雅;
每位参赛人员最多提交1首作品,不可重复提交。
(五)书法类
1.参赛内容:中小学课本中的古代经典诗词的书写;
2.参赛要求
(1)书写规范:硬笔类作品须使用规范汉字(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依据),毛笔类作品鼓励使用规范汉字,因艺术表达需要可使用繁体字及经典碑帖中所见的写法,但须通篇统一,尤其不得繁简混用;
(2)字体限制:硬笔书法作品仅限楷书、行书两种字体,毛笔书法作品仅限楷书、行书、隶书三种字体;
(3)规格限制:硬笔书法作品纸张规格不超过A3,毛笔书法作品纸张规格为四尺整纸及以内;
(4)书写要求:作品需注重笔法、结构、章法的整体性,展现书法艺术与诗词文化的结合之美;不得出现涂改、污损痕迹,落款仅可书写诗词作者及篇名(不得书写个人信息);作者个人信息需另附字条,使用签字笔或钢笔以楷书书写,使用曲别针附于作品背后;
(5)作品提交:作者需在比赛时间截止前,在官方网站相关网页提交完整呈现作品风貌、笔墨细节的高清扫描文件,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提交格式为JPG或PNG。同时,请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或EMS快递方式投递至相应组委会指定地址,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所有书法作品请勿装裱。
(六)绘画类
1.参赛内容:中小学课本中古代经典诗词唯美意境、典型意象、经典场景的描绘(需在作品说明中注明对应的诗词篇目);
2.参赛要求:
(1)创作形式:国画、水彩、素描、油画等均可;
(2)作品规格:手绘作品尺寸不超过A3;
(3)创作要求:作品需注重色彩、构图与诗词意境的深度契合,具有艺术感染力;需提交作品原图,不得添加边框、水印、签名等无关元素,不得进行过度修图;作者个人信息需另附字条,使用签字笔或钢笔以楷书书写,使用曲别针附于作品背后;
(4)作品提交:作者需在比赛时间截止前,在官方网站相关网页提交完整呈现作品风貌、笔墨细节的高清扫描文件,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提交格式为JPG或PNG。同时,请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或EMS快递方式投递至相应组委会指定地址,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所有绘画作品请勿装裱。
(七)演绎类
1.参赛内容:中小学课本中古代经典诗词的节目创编,形式可为课本剧、情景剧、舞蹈剧、音乐剧等多种形式(需保留诗词核心元素);
2.参赛要求
(1)参赛形式:团体参赛,每支团队人数为3-20人(不含教师),团队成员需为同一参赛组别的在校学生(见参赛组别设置),不得出现不同组别学生混合演绎参赛;如小学低年级组别仅限1、2、3年级学生参与,不得出现高年级学生,初中组团队作品中不得出现高中学生。
(2)时长要求: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3)其他要求:每支团队限提交1件作品,道具、服装搭配需贴合演绎主题,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个人身份或单位的信息。
七、作品规范
参赛作品须为参赛人员原创成果,严禁抄袭、剽窃、盗用他人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由他人冒名顶替参赛,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并禁止未来两年内参赛,相关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上传作品内容,不得出现参赛人员姓名、所在学校、班级、指导教师姓名等任何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一)视频类作品
统一采用MP4格式提交。要求画面稳定无抖动、声音清晰无噪音,画质与音质均需达到可清晰辨识的标准;作品需基调准确、表达流畅完整,兼具感染力与表现力。
(二)图像类作品
需上传分辨率300DPI及以上的高清扫描件,所有图像类作品均需清晰呈现整体构图、色彩层次(若有)及细节笔触,提交格式为JPG或PNG,图像文件不得进行过度修图。
(三)文档类作品
作品须为原创,且未在任何传统媒体、自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参与过其他同类竞赛。统一采用PDF文件进行提交,需将作品整合为1个PDF文件进行提交(PDF文件命名规范详见官方复赛参赛指南)。
八、评审方式
(一)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二)评审团组成
由主办单位聘请高等院校、学术机构专家,经大赛组委会审定通过组成。主要负责审定评审实施细则、参赛作品、确定奖项。
九、奖项设置
所有奖项证书均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核定发放。证书采用电子证书形式,获奖单位及个人可在大赛官方平台自行下载。
(一)复赛奖项
按七大子赛项组别分别开展评审,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选手可直接晋级本次大赛全国总决赛。
(二)决赛奖项
按七大子赛项组别分别开展评审,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三)专项及集体奖项
指导教师奖项:设立全国优秀指导教师奖、省级优秀指导教师奖,具体评审细则另行发布。
组织奖项:设立全国优秀组织奖、省级优秀组织奖,具体评审细则另行发布。
十、违规处理
(一)违规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
1.参赛作品非原创,存在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由他人冒名顶替参赛的;
2.视频作品画面内、书画作品正面中出现参赛人员姓名、学校、班级、指导教师等可识别身份信息的;
3.篡改参赛信息、伪造作品相关材料(如虚假表演视频、代笔作品等)的;
4.未按赛项要求提交作品(如格式错误、时长超标、内容不符等),经提醒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
5.团体赛项违规增减参赛人数、替换参赛人员的;
6.干扰评审工作、恶意举报或提交虚假异议材料的;
7.其他违反大赛规程及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
(二)处理措施
1.一经查实违规行为,立即取消相关参赛人员的参赛资格、已获荣誉及晋级资格,收回获奖证书;
2.对严重违规者,将在大赛官方平台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违规记录反馈至其所在学校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
3.如发现参赛人员使用AI或其他方式作弊,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指导教师及所在学校参评相关奖项资格;
4.因违规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及相关损失,由违规参赛人员(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十一、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与初赛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渠道
参赛人员需通过大赛官方指定平台(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团体基本信息、选择参赛赛项,完成信息提交及资格审核。
大赛官方网站:www.zhscmyds.com
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华诗词美育大赛
(三)报名要求
个人赛项由参赛人员本人或监护人(未成年人)完成报名;团体赛项由指导教师或团队负责人统一报名,需提交所有参赛人员信息。报名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提交后不可修改,若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参赛问题,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十二、参赛须知
1.参赛人员需严格遵守大赛各阶段时间安排,按时完成报名、作答、作品提交等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大赛组委会拥有作品的展示权、宣传权(包括但不限于在官方平台展示、编辑出版、媒体宣传等),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晋级全国总决赛的参赛人员需按《中华诗词美育大赛全国总决赛通知》要求,按时报到并参与竞赛,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决赛资格;决赛期间需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
4.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参赛人员因参赛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参赛人员需密切关注大赛官方通知渠道发布的各类信息,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导致的相关问题,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010-66020338
010-66020339
178-0103-9591
153-1303-7150(微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二)官方平台
大赛官方网站:www.zhscmyds.com
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华诗词美育大赛
十四、其他说明
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赛程安排、评审规则等进行调整,调整信息将通过官方平台及时发布,请参赛人员密切关注。
参赛人员提交作品即视为认可本竞赛规程所有条款,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通过官方邮箱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赛事规定,根据实际执行情况临时调整,详情以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
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2026年中华诗词美育大赛组委会所有。
中华诗词美育大赛组委会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