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诗词学会会刊《八桂诗词》来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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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刊主要发表格律诗词和诗词评论与赏析文字。诗词须符合声韵格律要求。用新声韵者请注明,新旧声韵不可混用。
3、来稿手写打印均可。请用规范简化字和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请参照本刊样式书写和排版。手写请用16K方格稿纸,打印请用A4纸。只用单面,请勿两面使用。
4、每页纸一般只载一首诗词(同题组诗可多首),均为横排。第一行左首标作者姓名,诗每行两句;词连写,开头空两格,过片空两格。不要把不同作者的作品打印在同一纸上。如每页诗词首数过多,则只用一首或不用。
5、每次来稿诗词以五首内为宜。可直寄本刊编辑部:南宁市汇春路4号0305室,邮编:530028。请勿寄个人,请勿重复投寄相同内容稿件。每页均须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电话,以便寄书和联系。或投本刊邮箱:gxscxh@126.com。
6、稿件引文请核对准确并注明出处。涉及社会新闻的,也要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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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桂诗词》编辑部
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