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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宝清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已顺利通过省级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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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已顺利通过省级的检查验收


       
      2023年12月13一15日,黑龙江省诗词协会主席、诗教委主任陈修文,副主席兼秘书长、诗教委副主任胥春丽,省诗协常务理事、诗教委副秘书长姜先进赴宝清县检查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

        两天来,在宝清县委副书记沙闯、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闫瑞、副县长马俊峰、县政协副主席马开仁、县文广旅局长王春山、县文联主席张明、县创乡办主任林艳红和县诗协主席雪松诗社社长张志习等多位领导以及县创乡办公室多位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先后考查了宝清县一中、第三小学、圣洁摇篮山、知青小镇文化街区、夹信子镇团结村、县四中、县中医院、县四小、县高级中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宏大热电有限公司、县和平社区、县文广旅游局等13个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了检查。


       整整两天的检查结束后,由副县长马俊峰主持举行了座谈交流会。县委副书记沙闯、县政协副主席马开仁,县创建办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和受检的13个单位的领导等近50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委副书记沙闯代读了县委书记徐斌义代表县委关于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的汇报。检查组一行谈了检查意见。

       陈修文说:宝清县我们曾多次到来,觉得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县人民共同奋斗,出现了政治生态良好、经济快速发展、文化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良、百姓幸福指数较高的大好局面。我们由衷地为之高兴。他说,现在,仅就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而言,经过两天的认真详细检查,觉得有以下几点比较突出:


       一是县委县政府对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高度重视。已将创乡工作作为立德树人、赓续中华文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程的重要一项和有效载体,通过常委会和全委会决议,纳入到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成为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体现了2017年1月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2018年1月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这一《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的要求精神,彰显了县委、县政府对抓好文化建设的高度自觉性。


        二是有比较坚强的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全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的领导小组,并纵贯到底,具体到各创建单位。领导不挂虚名,不摆花架子,从县委、县政府领导做起,挂帅出征,不仅定期听汇报,解难题,促进度,而且亲自按工作分工包点抓落实,按计划、目标推进工作,大见成效。

      三是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办公场所上予以有力保障。


      四是有全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实施方案》长期规划、短期安排和按中华诗词学会的创建考核标准而建立的“六进”、“八有”规定动作,确保工作有遵循,常抓不断线。

     五是坚持长期、全面诗词培训,成效越来越显现;诗词活动经常,日益丰富多彩;多种艺术门类结合,趋向异彩纷呈;宣传广泛深入,逐渐广种人心;把诗教活动、创乡工作融入文化大县建设,成效显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又提出了对下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改进的意见。胥春丽副主席结合点评13个受检单位,又具体地谈了对下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提高的精准而中恳的意见。


       陈修文最后说: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并经研究,检查组认为,宝清县的创乡工作达到了规定的检查验收标准,顺利通过了检查验收,省诗协可予授牌,並可尽快呈报中华诗词学会以列入明年的检查验收计划。


        陈修文在最后强调:习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党创新理 论的“根”,再次提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书记站在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担负新的文化使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实现文化强国,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从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传承发展的重要性、推进文化创新的自觉性要求上又提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所以,我们应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很好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他说,创建诗词之乡是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优秀诗词文化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薪火相传、赓续中华文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宝清县坚定不移地把创建中华诗词之乡的工作继续向前推进,达到一个更新的高度,进入一个更新的境界,以更优的质量迎接中华诗词学会的检查验收。


       会上,县委、县政府领导表示,会后,将按照检查组意见逐项落实改进,把创乡工作做得更好,胜利迎接明年中华诗词学会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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