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诗坛讯息列表
福建青年诗词创作基地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        阅读:次      
分享到:



福建青年诗词以福州市台江区诗联文化工作室为主体并运营,为扩大福州市台江区诗联文化工作室组织成员,做好福建青年诗词的宣传工作,同时为丰富广大诗词组织、提供平台交流,促进合作共赢。福州市台江区诗联文化工作室决定通过福建青年诗词设立创作基地。

一、申报对象

主要针对网络诗词(诗社)组织、群聊,由群主(负责人)申请。

二、申报条件

1、必须以诗词爱好为主体,成员在50人以上。

2、申报单位要有长期规划,有开展的诗词工作,微刊建设等。

三、基地义务

1、由福州市台江区诗联文化工作室为指导单位。

2、每年应缴纳50元宣传费用,一年一缴纳。

3、积极参与指导单位组织的工作,完成指导单位交办的工作。

4、服从指导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检查。

四、基地权利

1、对创作基地颁发荣誉证书。

2、创作基地享受指导单位提供的网络宣传工作,并扩大影响力。

3、创作基地在举行诗词工作时,享受指导单位推广和协助权利。

4、所有成员享受指导单位主办的诗词微刊、纸质发布的福利。

5、群主(负责人)及群主推荐的个别成员享受指导单位年底表彰。

五、申报程序

群主(负责人)填写《福建青年诗词创作基地申请表》及《承诺书》,交由主任处审核,经主任处审核无误,并最终公布喜讯。

六、联系人

黄奕铭 电话:18605994378

社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360号中央第五街2座1613号

邮编:100007邮箱:1824149739@qq.com联系电话:18605994378

京ICP备19044437号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337号

技术支持: 江苏书妙翰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诗词云

中华诗词学会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