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徽省诗词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诗协法工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安徽省诗词事业繁荣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治诗词文化。根据《安徽省诗词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拟向本会会员和社会公开招募30名省诗协法工委成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自觉维护本会荣誉,维护会员之间的团结;
(四)接受本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
(五)热爱诗词创作、研究或推广的个人,均有资格申请成为本会会员和法工委成员;
(六)报名表由两名介绍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社区印章;
(七)成为省诗协法工委成员的同志,即是本会会员,须交纳会费(已是本会会员的同志免交)。
二、工作职责
(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精品诗词赋和法治作品;
(二)向省诗协组成部门、专委会和办事处联络处推荐,担任相应职务,履职尽责。对特别优秀的同志,向中华诗词学会相关机构予以推荐,发挥其通才硕学;
(三)加入“安徽省诗词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诗词群”,适时组织其参加诗词创作采风、法治专题培训、诗词文化讲座沙龙和调研考察等活动;
(四)在省诗协、社团组织官网公众号和有关媒体,宣传报道会员委员,举荐其参与诗人词家推优活动;
(五)向有关组织择优推荐,担任相应社会职务;
(六)给法工委成员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报告意见书、专项课题和实务研讨等咨询协调服务。
三、聘任期限
聘期同省诗协第四届任期。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启事。在省诗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启事,公布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等。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自行下载填写《安徽省诗词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成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于12月31日前将报名表邮寄至省诗协法工委,或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省诗协电子邮箱:anhuishixie@163.com。
(三)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关于安徽省诗词协会会员入会的程序规定》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募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名单,提交省诗协党支部书记会长联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公示。将研究确定的人选,在省诗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组织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发布。
联系人:省诗协法工委办公室 漆梦鑫 王松云
联系电话:0551-62190525。
邮寄地址:合肥市大众路与新安江路交叉口龙湖龙誉中心1201室。
安徽省诗词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