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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喜诗论:“孤平”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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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瞿塘潮诗评》公众号,文中观点为中华诗词学会李树喜顾问研究思考所得,供阅读参考。


孤平是个伪命题


诗界颇为流行的孤平禁忌,究竟是怎么回事,它源自何方?如何演变,又如何对待呢?

对于孤平,历来说法不一,颇有争议。原因是唐人没有给我们留下孤平的概念和理论。纵览典籍,宋至明季也没有相关的记载。直到清康熙年代,方见有王士祯等几位学者的相关论述。概念尚不够明晰。到了当代,则有王力、吴小如、启功等学者演绎推理,总结出不尽相同定义,而形成两派学说。

1、王力说

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1900 -1986),在其所著《诗词格律》第三节 律诗的平仄(四)孤平的避忌中提到: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了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王先生认为,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律诗的时候,注意避免孤平。在词曲中用到同类句子的时候,也注意避免孤平。

王力先生此论,是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不能一概而论而发的,如平平仄仄平仄平平仄平的句式就不能不论。否则,就犯孤平。清人赵执信说,“‘仄平仄仄平则古诗句矣。(意即不算律诗)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二语误之也。可见王力与赵执信说是一脉相承。

2、启功说

启功先生(1912—2005),在他的《诗文声律论稿》中提到: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他举例:君至石头驿(字孤平)往日用钱禁私铸(字孤平)

启功先生用夹平一词解释了孤平,认为不管是平脚句还是仄脚句,即不论出句或对句,除了句首尾字,凡句中出现二仄夹一平(仄平仄)就是犯孤平。

著名学者、北大教授吴小如先生甚至认为,黄鹤一去不复返坐地日行八万里虽为起句仄脚,也是孤平。与启功相似。

3,吴丈蜀说

著名学者、诗人吴丈蜀(19192006),在其《词学概说》中提到:所谓孤平,从字义来看,就是孤立的平声字,是指一句诗的范围说的。如果诗句中出现孤立的平声字,就叫做犯孤平。特指两种句式:仄平仄仄平仄仄仄平仄仄平;除了句末是平声字而外,句中就只有一个平声字,而且是孤立的,所以这两种句式都犯孤平。置于句子末尾是仄声的句子(出句),不受此种制约,即便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吴的理论与王力的定义基本相同,都认为只有在单平韵脚的句子才会犯孤平

4、林正三说

台湾学者、诗人林正三(1943年生),在其《诗学概要》说:所谓孤平,即是句中前后字皆为仄声,而中间夹一平声之谓。犯孤平即俗称之拗句,然如拗而能救,既不算拗。且七言之第一字,因离音节较远,平仄可以完全不论。故虽第二字犯孤平亦所容许。至于他处之犯孤平而未救者,可说少之又少。前人有自全唐诗之中去搜寻者,唯得以下两例: 醉多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仓》);百岁老翁不种田。(李颀《野老曝背》)

林正三孤平论与启功同宗,都是用两仄夹一平(夹平)来说明孤平的,但比启功略有不同,就是七言句之第一字,因离音节较远,平仄可以完全不论。故虽第二字犯孤平亦所容许。似乎宽松了少许。

资料显示,唐宋元明无孤平说。历史上最早提出孤平的,是清康熙年间的学者王士祯和赵执信。但他们还没有使用孤平这一概念。到了乾隆年间,有学者李汝襄第一次使用了孤平这个词语,之后,同治年间的董文焕又发展为夹平的概念。

1、康熙学者王士祯说

清康熙大臣王士祯(1634—1711),在其著作《律诗定体》中第一式五言仄起不入韵中列出例诗后,用大字标明指出: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

王又举例七言仄起入韻引例诗句:待日金门漏未稀第三字金字下有注曰:此字必平,凡平不可令单

王士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孤平的概念,也没提到拗救,但他所说的就是当代学者王力所承续的定义。所以说,他是历史上第一个阐发孤平的人。

2、康熙学者赵执信说

继王士祯后,他的甥婿康熙进士赵执信(1659—1733),在其《声调谱》提出了五言用韵句仄平仄仄平与七言的孤平问题,还提出了出句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仄孤平问题。更主要的是他还提出了本句自救对句互救的拗救办法。比王士祯的理论更进了一层,但他仍未使用到孤平这个词语。在诗韵问题上,赵执信曾求教于王士祯,王却终身不言所自。其以授人,又不肯尽也。王还提醒过赵执信子毋妄语人(《谈龙录》)。当代学者郭绍虞认为:王士祯进一步摸索钩稽,初具眉目,只因不敢看作定论,所以不以示人(郭绍虞《清诗话序言》)。因此无须将《律诗定体》的主张奉为圭臬。其实,对王论当时即有置疑。崔旭在念堂诗话中指出:“王阮亭之古诗平仄,赵秋谷(赵执信)之声调谱,不见以为秘诀,见之则无用。为《清诗话》作序的严伟说得更径直:“清代诸诗话,或章句而诋之,或单辞而称之,或则妄为格律以诏后人。或则别辟蹊径自矜独得。其究也,设辨愈多,去古愈远。” 

3、乾隆学者李汝襄说

李汝襄(生卒不详),在其所著《广声调谱》二卷卷上《五言律诗》一章,所列五律诸式中有孤平式,引诗例三首:

杜甫《玩月呈汉中王》:夜深露气清,江月满江城;李白《南阳送客》次句:斗酒勿为薄,寸心贵不忘

戴叔伦《送友人东归》次句:万里杨柳色,出关送故人

李汝襄在此三例诗句的首字旁,均标出孤平所在,并在后面标出孤平为近体诗之大忌,以其不叶也。还明确指出:凡遇平平仄仄平之句,其第一字断不宜仄。然亦有第一字用仄者第三字必用平,谓之拗句。并引郑谷《书村叟壁》诗首句为例:“‘草肥朝牧牛,草字用仄,使朝字亦用仄,则肥字为平字单行而不缵矣。此将朝字用平,则肥字不得于上,犹得于下也,仍不单行,故名拗句而可用也。李汝襄所列的三例孤平句式,俱是用韵句(平平仄仄平)首字原当平声而拗用仄声(仄平仄仄平)),出现第二字孤平的问题。并没有说到非用韵仄脚句存在孤平问题,就是说,只有在平平仄仄平这样的句式中犯孤平。但他首次使用了孤平是近体诗大忌一说。

4、同治学者董文焕说

董文焕(1833—1877),在其《声调四谱图说》卷十一指出:“‘仄平仄仄平这句式中,单一平声为两仄所夹者为夹平这里首次出现了夹平的概念。再看他的解释:“‘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一联首句三字拗仄,首字不救,则下句三字必拗平救之也。若下句三字既平,则首句亦可拗仄,盖二三连平即不犯夹平,则首句首字又不必斤斤拗平以救之也。就是说,主要是看对句有没有被夹在中间的单个平声字。

综上可见,孤平之议,始于王渔洋,定义于李汝襄,演之于董文焕。孤平一词,始于李汝襄;夹平一词,始于董文焕。王力与吴丈蜀继承了王士祯、赵执信与李汝襄的理论;而启功、吴小如与林正三是完全继承了董文焕的理论,合并夹平即是孤平,并扩大至出句的忌讳。

综上所述,孤平之说难以服人,说得尖锐一些,所谓孤平拗救,是王士祯等附会、发挥或杜撰的。客观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看,孤平是个伪命题:

第一,定义不确,唐宋无忌。首先,孤平概念不准:试想,一个句子,五个字中有个平,五分天下而有其二。怎么叫,怎能称孤道寡?且唐宋不忌,多有实例;人们要问:孤平是唐宋戒律吗?是朝廷禁条吗?都不是!

第二,各执一端,无所适从。对于孤平,古今专家的定义与解说不一。王力和吴小如先生都是我的北大老师,启功更是我们尊敬的大师,一个说看押韵的对句。两个说出句也要计较。各执一端。无所遵循。听谁的?守什么,为谁守?结论只能是,没法听,都不听!

第三, 关于拗救

拗救,也是清及以后的概念;认为在格律诗中,凡不符合平仄格式的称之拗句。凡拗句必须要,否则为病,有拗则救。唐诗研究泰斗霍松林老人指出,唐宋人对不以为意,则无所谓。有时还故意为之。清人的拗救说,远不足以解释所有变态。何况对于正体来说,而不而能也是。霍老还指出,新时期以来近体诗创作十分活跃,却过分拘守格律,知正而不知变。(见《唐代文学研究年鉴·1983年卷》的唐代文学研究笔谈

第四,适度运用,有益无害

格律非铁律,变通有好诗。例如杜甫夜深露气清,江月满江城将军胆气雄。臂悬两角弓( 寄赠王十将军承俊)。这些,无论读与诵,皆无抝口或不谐,都无损其意境优美与音韵和谐;拙作五绝送儿出国有句天下爷娘愿,盼飞更盼归(原用盼归,但觉”“字更有力度);拙作赞大同写道:万里雄关百代风,平城喜见绿葱茏。惠民益己求真爱,和且不同乃大同。(此诗中字,吾推敲甚久。设想过为、”“等,最后,自己和朋友都认为还是字准确,不计孤平。

一直以来,不少机构或诗刊平台将孤平视为禁忌,指为大错。一首诗词,即使再有创意或佳句,若有孤平乃至三仄、三平,则一票否决。这既非传统,又不合时宜。唐宋无孤平,后人自扰之。禁忌复捆绑,故尔无好诗!有人不是主张回到唐宋吗?为什么对唐人的宽松少忌视而不见、要画蛇添足约规诗词呢?

诗界有一种倾向,有人固守繁文缛节,动辄搬出诗律检测神器不许一字出律。而对一些后加的所谓规矩则全盘拾起,不厌其烦,甚至添枝加叶,以显示其学问深厚。孤平就是如此。总之,孤平之说,有害无益。孤平可废,雷池可越,无损于诗也。孤平之说既废,那些诸如三仄尾三平调及四声八病之类,也该烟消云散了吧!

诗是灵性的艺术。既讲格律,更需性情。诗词是不断发展的。从诗史长河看,无论是格律或用韵,合并简化是基本趋势和发展规律。因此,正本求源,持正知变,删繁就简、适度宽松,实乃中华诗词与时俱进、实现繁荣之要义也。


(本文部分资料观点参考或引用了姚永安先生、星汉等先生的相关文章,谨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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